卷之九 时气病诸候(凡四十三论)
隋 巢元方
时行病者,是春时应暖而反寒,夏时应热而反冷,秋时应凉而反热,冬时应寒而反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病无长少,率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不冰雪,而人有壮热为病者,此则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也。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一名时行伤寒。此是节后有寒伤于人,非触冒之过也。若三月、四月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小轻也;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也;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小微也。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然得时病,一日在皮毛,当摩膏火炙愈。不解者,二日在肤,法针,服行解散汗出愈。
不解,三日在肌,复发汗,若大汗即愈;不解,止勿复发汗也。四日在胸,服藜芦丸微吐愈;若病固,藜芦丸不吐者,服赤豆瓜蒂散,吐已解,视病者尚未了了者,复一法针之当解。
不愈者,六日热已入胃,乃与鸡子汤下之愈。百无不如意,但当谛视节度与病耳。
食不消病,亦如时行病,俱发热头痛。食病,当速下之;时行病,当待六七日下之。
时行病始得,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入胃,入胃乃可下也。
热在胃外而下之,热承虚便入胃,然病要当复下之。不得下,胃中余热致此为病,二死一生。此辈不愈,胃虚热入胃烂。微者赤斑出,五死一生;剧者黑斑出,十死一生。病患有强弱相倍也。
若得病无热,但狂言烦躁不安,精神语言与人不相主当者,勿以火迫,但以猪苓散一方寸匕,水和服之,当以新汲井水,强令饮一升,若升半水,可至二升益佳,以指刺喉中吐之,随手愈。不时吐者,此病皆多不瘥,勿以余药治也。不相主当必危。若此病不时以猪苓散吐解之者,其殆速死。亦可先以法针之,尤佳。以病者过日,不以时下之,热不得泄,亦胃烂矣。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导引法》招生简章云∶清旦初起,以左右手交互从头上挽两耳,举,又引鬓发,即面气流通,令头不白,耳不聋。
又,摩手掌令热,以摩面从上下二七止。去 气,令面有光。
又,摩手令热,摩身体从上至下名曰干浴。令人胜风寒时气,寒热头痛,百病皆愈。
时气病一日,太阳受病,太阳为三www.lindalemus.com阳之首,主受于头项,故得病一日,头项腰脊痛。
时气病二日,阳明受病。阳明主受于肌肉,其脉络鼻入目,故得病二日,肉热,鼻干不得眠。夫诸阳在表,始受病,故可摩膏火炙,发汗而愈。
时气病三日,少阳受病。少阳脉循受于胁,上受于颈耳,故得病三日,胸胁热而耳聋也。三阳经络始相传病,未入于脏,故可汗而愈。
时气病四日,太阴受病。太阴为三阴之首。三日以后,诸阳受病讫,即传之受于阴。太阴之脉,络受于脾,主受于喉嗌,故得病四日,腹满而嗌干。其病在胸膈,故可吐而愈也。
时气病五日,少阴受病。少阴脉贯肾络肺系受于舌,故得病五日,口热舌干而引饮。其病在腹,故可下而愈。
时气病六日,厥阴受病。厥阴脉循阴器络受于肝,故得病六日,烦满而阴缩。此为三阴三阳俱受病,毒瓦斯入于肠胃,故可下而愈。
时气病七日,法当小愈,所以然者,阴阳诸经传病竟故也。今病不除者,欲为再经病也。再经病者,谓经络重受病也。
时气病八、九日以上不解者,或是诸经络重受于病;或已发汗、吐、下之后,毒瓦斯未尽,所以病不能除;或一经受病,未即相传,致使停滞累日,病证不改者,故皆当察其证候而
夫得病四日,毒在胸膈,故宜取吐。有得病二、三日,便心胸烦满,此为毒瓦斯已入。或有五、六日以上,毒瓦斯犹在上焦者,其人有痰实故也,所以复宜取吐也。
夫时气病,阴气少,阳气多,故身热而烦。其毒瓦斯在于心而烦者,则令人闷而欲呕;若其人胃内有燥粪而烦者,则谬语,时绕脐痛,腹为之满,皆当察其证候也。
夫病甚则弃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数日,逾垣上屋,所上,非其素时所能也,病反能者,皆阴阳争而外并受于阳。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邪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而歌;热盛受于身,故弃衣而走;阳盛故妄言骂詈,不避亲戚。大热遍身,狂言而妄见妄闻之。
胃家有热,谷气入胃,与热相并,气逆则呕。或吐、下后,饮水多,胃虚冷,亦为呕也
热气在于脾胃,或发汗解后,或大下之后,胃内不和,尚有蓄热,热气上熏,故心烦而
伏热在胃,令人胸满,胸满则气逆,气逆则哕。若大下后,胃气虚冷,亦令致哕也。
热邪客于肺,上焦有热,其人必饮水,水停心下,则上乘受于肺,故上气而嗽也。
热气入于肾脏,肾恶燥,热气盛,则肾燥,肾燥故渴而引饮也。
时气衄血者,五脏热结所为。心主受于血,邪热中受于手少阴之经,客于足阳明之络,故衄血也。衄者,血从鼻出也。
诸阳受病,不发其汗,热毒入深,结在五脏,内有瘀血积,故令吐血也。
发汗下后,表里俱虚,而毒瓦斯未尽,熏受于上焦,故喉口生疮也。
阴阳隔绝,邪客于足少阴之络,毒瓦斯上熏,攻受于咽候,故痛或生疮也。
夫热病在表,已发汗未解,或吐、下后,热毒瓦斯不散,烦躁谬言语,此为表虚里实,热气躁受于外,故身体发斑如锦文。凡发斑不可用发表药,令疮开泄,更增斑烂,表虚故也。
肝开窍受于目,肝气虚,热毒乘虚上冲受于目,故赤痛,或生翳、赤白膜、 肉及疮也。
热毒瓦斯从脏腑出,攻受于手足,手足则 热赤肿疼痛也。人五脏六腑井荥俞,皆出受于手足指,故此毒从内而出也。
夫表虚里实,热毒内盛,则多发 疮。重者周匝遍身,其状如火疮。若根赤头白者,则毒轻;若色紫黑则毒重。其疮形如 豆,亦名 豆疮。
夫病新瘥,血气未复,皮肤尚虚疏,而触冒风日,则遍体起细疮,瘙痒如癣疥状,名为
毒瓦斯结在腹内,谷气衰,毒瓦斯盛,三虫动作,食人五脏,多令泄利,下部疮痒。若下唇内生疮,但欲寐者,此虫食下部也,重者肛烂,见五脏也。
此由热气在于肠胃,挟毒则下黄赤汁也。
此由热毒伤受于肠胃,故下脓血如鱼脑,或如烂肉汁,壮热而腹 痛,此湿毒瓦斯所为也。
夫热蓄在脏,多令人下利。若毒瓦斯盛,则变脓血,因而成 。 者,虫食人五脏及下部也。若食下部,则令谷道生疮而下利,名为 利;若但生疮而不利者,为 也。
此由脾胃有热,发汗太过,则津液竭,津液竭,则胃干,结热在内,大便不通也。
此由汗后津液虚少,其人小肠有伏热,故小便不通也。
此谓阴阳二气偏虚,则受于毒。若病身重腰脊痛,烦闷,面赤斑出,咽喉痛,或下利狂走,此为阳毒。若身重背强,短气呕逆,唇青面黑,四肢逆冷,为阴毒。或得病数日,变成毒者;或初得病,便有毒者,皆宜依证急治。失候则杀人。
夫时气病,湿毒瓦斯盛,蓄受于脾胃,脾胃有热,则新谷郁蒸,不能消化,大小便结涩,故令身面变黄,或如橘柚,或如桃枝色。
病后邪气未散,阴阳尚虚,因为劳事,致二气交争,阴胜则发寒,阳胜则发热,故令寒热往来,有时休作而成疟。
此谓病后余毒未尽,形证变转,久而不瘥,阴阳无复纲纪,名为败病。
夫病新瘥者,血气尚虚,津液未复,因即劳动,更成病焉。若言语思虑则劳受于神,梳头澡洗则劳受于力,未堪劳而强劳之,则生热,热气还经络,复为病者,名曰劳复。
夫病新瘥者,脾胃尚虚,谷气未复,若即食肥肉、鱼 、饼饵、枣、栗之属,则未能消化,停积在于肠胃,使胀满结实,因更发热,复为病者,名曰食复也。
夫病新瘥者,阴阳二气未和,早合房室,则令人阴肿入腹,腹内 痛,名为交接劳复。
阴阳易病者,是男子、妇人时气病新瘥未平复,而与之交接得病者,名阴阳易也。其男子病新瘥未平复,而妇人与之交接得病者,名曰阳易。其妇人得病新瘥未平复,而男子与之交接得病者,名曰阴易。若二男二女,并不相易。所以呼为易者,阴阳相感动,其毒度着受于人,如换易也。其病之状,身体热冲胸,头重不能举,眼中生眵,四肢拘急,小腹 痛,手足拳,皆即死。其亦有不即死者,病苦小腹里急,热气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百节解离,经脉缓弱,气血虚,骨髓竭,便恍恍吸吸,气力转少,着床不能摇动,起居仰人,或引岁月方死。
夫人荣卫先虚,复为邪热所中,发汗、吐、下之后,经络损伤,阴阳竭绝,虚邪始散,真气尚少,五脏犹虚,谷神未复,无津液以荣养,故虚羸而生众病焉。
此由肾脏虚所致。肾气通受于阴,今肾为热邪所伤,毒瓦斯下流,故令阴肿。
夫时气病者,此皆因岁时不和,温凉失节,人感乖戾之气而生病者,多相染易,故预服药及为方法以防之。
卷之九 热病诸候(凡二十八论)
热病者,伤寒之类也。冬伤受于寒,至春变为温病。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重受于温也。
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安卧。
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冤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肺热病者,先淅然起毛恶风,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痹走胸应背,不得大息,头痛不甚,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肾热病者,先腰痛胫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胫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其项痛淖澹,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额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
肾热病者,颐先赤。凡病虽未发,见其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不出,呕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血衄血,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死;九曰,热而痉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病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者生。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死;脉代一日死。热病已得汗,脉尚数,躁而喘,且复热,勿庸刺,喘甚者死。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常汗者,勿庸刺也。
诊人热病七八日,其脉微小,口干,脉代,舌焦黑者死。诊人热病七八日,脉不数不喘者,当喑,之后三日,温汗不出者死。热病已得汗,常大热不去者,亦死不治也。热病已得汗,脉静安者生,脉躁者难治;脉尚躁盛,此阴气之极,亦死也。腹满常喘,而热不退者死。多汗,脉虚小者生,坚实者死。
《养生方》云∶三月勿食陈齑,必遭热病。
热病一日,病在太阳。太阳主表,表谓皮肤也。病在皮肤之间,故头项腰脊疼痛。
热病二日,阳明受病。病在肌肉,故肉热鼻干不得眠。故可摩膏火炙发汗而愈。
热病三日,少阳受病。诸阳相传病讫,病犹在表,未入于脏,故胸胁热而耳聋。故可发汗而愈。
热病四日,太阴受病。太阴者,三阴之首也。三阳受病讫,传入于阴,故毒瓦斯已入胸膈。其病喉干腹满,故可吐而愈。
热病五日,少阴受病。毒瓦斯入腹内,其病口舌干而引饮。故可下而愈。
热病六日,厥阴受病。毒瓦斯入肠胃,其人烦满而阴缩,故可下而愈。
热病七日,三阴三阳传病讫,病法当愈,今病不除者,欲为再经病也。再经者,谓经络重受病也。
热病八、九日以上不解者,皆由毒瓦斯未尽,所以病证不除也。
此谓得病三日已还,病法在表,故宜发汗。或病已经五六日,然其人喉口不焦干,心腹不满,又不引饮,但头痛,身体壮热,脉洪大者,此为病证在表,未入于脏。故虽五六日,犹须解肌发汗,不可苟依日数,辄取吐下。
此由阳胜受于阴,热气独盛,痞结受于脏,则三焦隔绝,故身热而烦也。
夫热病 疮者,此由表虚里实,热气盛则发疮,重者周匝遍身。若疮色赤、头白、则毒轻,色紫黑则毒重。其形如 豆,故名 豆疮。
夫热病在表,或未发汗,或已发汗、吐、下后,表证未解,毒瓦斯不散,烦热而渴,渴而不能饮,表虚里实,故身体发斑如锦文。
人脏腑虚实不调,则生受于客热,表有风湿,与热气相搏,则身体生疮,痒痛而脓汁出,甚者一瘥一剧,此风热所为也。
此由脾脏有热,冲受于上焦,故口生疮也。
上实下虚,热气内盛,熏受于咽喉,故生疮也。
夫经发汗,汗出多则津液少,津液少则胃干结,热在胃,所以大便不通。又有腑脏自生受于热者,此由三焦痞隔,脾胃不和,蓄热在内,亦大便不通也。
热在膀胱,流于小肠,热盛则脾胃干,津液少,故小便不通也。
热气攻受于肠胃,胃虚则下赤黄汁,挟毒则成脓血。
热气攻受于肠胃,则谷气衰,所以三虫动作,食人五脏及下部,重者肛烂见腑脏。
肝脏开窍受于目,肝气虚,热毒乘虚则上冲受于目,重者生疮翳及赤白膜也。
夫热病毒攻手足,及人五脏六腑井荥俞皆出受于手足指,今毒瓦斯从腑脏而出,循受于经络,攻受于手足,故手足指皆肿赤 痛也。
胃内有热,则谷气不和,新谷入胃,与热气相搏,胃气不平,故呕。或吐下以后,脏虚亦令呕也。
伏热在胃,则令人胸满,胸满则气逆,气逆则哕。若大下以后,饮水多,胃内虚冷,亦令哕也。
此由五脏有虚热,脾胃不和,津液竭少,故口干也。
心脏伤热所为也。心主血,肺主气,开窍受于鼻,邪热与血气并,故衄也。衄者,血从鼻
夫热病新瘥,津液未复,血气尚虚,因劳动早,劳则生热,热气乘虚还入经络,故复病
凡病新瘥后,食猪肉及肠血,肥鱼脂腻,必大下利,医所不能复治也,必至受于死。若食饼饵、粢饴,哺炙脍、枣、栗诸果物脯,及牢实难消之物,胃气尚虚弱,不能消化,必结热复病,还以药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