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石家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级别的考试,具体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2011年起,报考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全省统一按照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提前一年掌握。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www.med126.com提前一年参加 “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中级专业类别的考试。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要满2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附件: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