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汉中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一)中专或大专毕业可报考士级资格。
(二)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满五年、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满二年、本科毕业或硕士学位受聘满一年,均可报考师级资格。医学全.在线提供
(三)中专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七年、大专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六年、本科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四年,硕士学位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二年,均可报考中级资格。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可报考中级资格。
(五)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时执行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有关规定,只能报考初级资格。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的时间需满2年。
(七)报考人员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八)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九)按照《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受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伪造学历或其他相关证件;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不满2年。
附件:
2、市直属、直管医疗卫生单位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