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
我省合格标准
1、护理学专业初级士资格(专业代码003)与全国护士执业准入资格并轨,不划定省定合格标准。
2、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专业代码003)外,凡2010年5月23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含市辖区、内所有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4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40分。
3、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专业代码003)外,凡2010年5月23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20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4、省线只用于2010年,不予滚动至2011年。
附: 1、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