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川人社办发〔2010〕67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专业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报考专业详见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目录》,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
从201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护理(士)考试,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取得准入资格或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
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6.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未满1年。
3.仍在行政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者未满2年。
5.考试作弊禁考处罚未满者。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学历和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专业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报考人员可登入
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一寸或小二寸白底彩色
照片,并自行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上传照片必须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考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必须为白底彩色,其余底色无效,其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并在名称前冠以达州市,如:达州市**县(市、区)**单位、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达州正健医院……
(二)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1.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级其他医疗机构(含民营)的报考人员分别于2011年1月15—16日由单位统一到达州市卫生局(西外市政大楼11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确认时间提前和逾期不受理。
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到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确定,但不得超过2011年1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审查人员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从网上填报后自行下载打印、A4纸张。);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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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人员)等相关证件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和成绩单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仍需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并须提供相应证明,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中级资格,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仔细核对《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报名点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未通过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三)市考点审核安排:
各县(市、区)报名点到市考点提交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和证件原件审核时间:
通川区:2011年1月17日上午;
达县:2011年1月17日下午;
渠县:2011年1月18日上午;
开江:2011年1月18日下午;
宣汉:2011年1月19日上午;
大竹:2011年1月19日下午;
万源:2011年1月20日上午;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70元。
五、打印准考证
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 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方式分为人机对话和纸笔作答两种方式。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22、
28、29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二)纸笔作答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22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七、认真组织,严格纪律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各报名点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不得弄虚作假。经审核并履行报名手续完毕后,一律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等有关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医.学 全,在.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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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名点在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要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反复核对,规范填写信息,以免出现错误影响考生的考试。
承担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第3号令),必须熟悉考试政策和考试业务,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我市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