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非本地户籍考生,须提供与本地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A4规格);
10、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11、2011年在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读书证明。
五、考试时间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9、20、26、27日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考试安排。
基础知识5月19日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0日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六、考试费用:初级:每科50元中级:每科70元
七、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八、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九、咨询电话: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0830-2514456
市卫生局:0830-3108045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