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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说明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6/8 字体: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医学全在.线提供;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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