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
聘任单位法定代表人(以下称甲方):
受 聘 人 员(以下称乙方):
根据《桐庐县专业技术职务聘约管理办法》(桐政办〔2001〕61号)、《关于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约管理的通知》(桐人〔2002〕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桐人〔2009〕59号)文件精神,甲方聘任乙方担任 岗位 职务。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聘约,以共同遵守。
一、聘期
聘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设岗情况和相关文件要求,有聘任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权利。在本单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进行岗位聘任,并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任;在聘期内,对未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的,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有权利解聘;同时要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等培训机会,享受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并对其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
2、乙方有应聘或辞聘的权利。受聘期间,乙方有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享受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甲方如不履行本聘约约定的义务或有其他不当理由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利辞聘;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三、其他约定
四、聘约生效与终止
本聘约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务必严格执行。若乙方调离本工作单位、退休,或单位政策性撤并等情况,聘约自行解除。乙方如因本人原因要求辞聘,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终止聘约;若乙方自动离职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若聘期中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签约双方若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由桐庐县人事争议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五、本聘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桐庐县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