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由于不能排除本品有潜在的致畸胎、致突变和致继发性癌的作用,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避免使用。由于考虑到本品对婴儿的危害,在哺乳期间接受治疗的乳母应停止哺乳。
(2)下列情况禁用;①对本品有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②有胰腺炎病史或现患胰腺炎者;③现患
水痘、广泛
带状疱疹等严重感染者等。
(3)下列情况慎用:①
糖尿病;②
痛风或肾尿酸盐结石史;③肝功能不全、感染等;④以往曾用细胞毒或放射治疗的患者。
有过敏史者最好不用.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忌用.妊娠早期禁用.本品在动物实验中可致畸,不用于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患者。哺乳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哺乳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
胰腺炎患者或有胰腺炎病史者以及以前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肝病、肾病、骨髓功能抑制、合并感染以及水痘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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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泼尼松或
促皮质素或长春新碱与本品同用时,会增强本品的致高血糖作用,并可能增多本品引起的神经病变及红细胞生成紊乱的危险性,但有报告如先用前述各药后再用本品,则毒性似较先用本品或同时用两药者为轻。
(2)由于本品可增高血尿酸的浓度,故当与别嘌醇或
秋水仙碱、磺吡酮等抗痛风药合用时,要调节上述抗痛风药的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及痛风。一般抗痛风药选用别嘌醇,因该药可阻止或逆转门冬酰胺酶引起的高尿酸血症。
(3)糖尿病患者用本品时及治疗后,均须注意调节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的剂量;
(4)本品与
硫唑嘌呤、苯丁酸
氮芥、
环磷酰胺、
环孢素、
巯嘌呤、单克隆抗体CD3或放射疗法合用时,可提高疗效,因而应考虑减少化疗药物、免疫抑制剂或放射疗法的剂量。
(5)本品与甲
氨蝶呤同用时,本品可通过抑制细胞复制的作用而阻断
甲氨蝶呤的抗肿瘤作用。有研究说明如门冬酰胺酶在给甲氨蝶呤9—10日前应用或在给甲氨蝶呤后24小时内应用,可以避免产生抑制甲氨蝶呤的抗肿瘤作用,并可减少甲氨蝶呤对胃肠道血液系统的副作用。
本品与一些抗肿瘤药物有拮抗作用,在本药的蛋白合成和细胞复制的抑制期,可能会干扰如甲氨蝶呤(MTX)一类药物的作用。固后者需在有细胞复制时才能发挥癌细胞杀伤作用。本药可干扰酶对其他药物的解毒作用,尤其是肝脏的解毒作用,门冬酰胺酶与长春新碱(VCR)同时使用或在用VCR前即用本药也可增加VCR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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