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试院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参加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
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即日起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1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且证书及报名表已下发到我院的考生。已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审,但证书及报名表未下发的考生(详细名单见附件1)请等候电话通知。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2年12月14日至28日(期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发放地点
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
四、有关要求
因本资格考试已由省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因此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领取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须提供合格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外,代领人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才能代领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发证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领取后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并妥善保管,切勿遗失,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证书整理过程中发现有107名考生的证书及报名表未下发。其中15名考生(详细名单见附件1)已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审,但证书及报名表未下发,请等候电话通知;92名考生(详细名单见附件2)的报考资格因未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审,不予发放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请相关考生查看复审不合格原因。如有疑问,请拨打83777159联系考试院工作人员。
附件:1. 2011年度药学专业考试报名表及证书未下发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