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八、采用人机对话方式逬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趿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九、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应当在卫生部人才交流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完成考生报考信息的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
十、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一、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二、为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协调和平衡,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继续会同卫生部门,依据国家公布的该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聘任卫生专业中、 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各地确定的标准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备案。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漳部门、卫生部门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淖部第12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 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漳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