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委、办、局(集团公总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2】 I10号)精神,现将我市参加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溧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2012年12月31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 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并具有相应专业学历。
二、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 301至 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和 “专业实践能力” 4个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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