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甘人职〔2012〕53号
关于2012年甘肃省卫生技术新增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研究,现将2012年度全省卫生技术新增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2012年度全省卫生技术新增专业(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和临床医学工作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卫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012年中级合格8人,初级32人;2011年-2012年滚动合格中级1人,初级2人。共计合格43人。
三、卫生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和临床医学工作技术各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单科成绩单由省卫生厅职改办发放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同一专业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职改办核发省内有效中、初级资格证书,资格名称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确定甘肃省卫生技术新增专业初中级资格名称的通知》(甘人职〔2007〕68号)确定。
取得中级资格人员在职务聘任前,必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