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交《中专毕业统考合格证》)原件;
4、报考师级资格者还需提交士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交《中专毕业统考合格证》)原件;
4、任初级师任职资格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
5、《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仅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提交)原件;
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仅医师类别人员提供。依据《汉中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落实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制度的通知》汉卫发〔2012〕8号规定,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辖区二级厂矿职工医院的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230个工作日,2012年累计不少于115个工作日)。
7、提交2011-2012年继续医学教育累计学分达到25分的学分证明材料原件(含网络学习、面授进修等形式学习的Ⅰ类、Ⅱ类学分)。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需要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
(四)《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五)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六)各报名点须在规定时间将报名信息汇总上报考点(市卫生局中医与科教科),同时提交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和材料供审查。市上资格审查结束后证件原件和材料均退回,只将其中《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存放考点。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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