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考生网上报名的方式,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A4纸张),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二)现场确认
2013年1月4—27日期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汇总后报设区市卫生局(考点),设区市卫生局根据学历、资历等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定。
(四)准考证打印
2013年4月25日—5月2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三、卫生资格考试其他事项
(一)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确保我省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厅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