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根据各市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3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浙江省2013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江2013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