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月8日—21日。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军队人员报名按军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点。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点。
2.选择考试。考生按照报考条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选择考试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申报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月9日—22日(省、中直报名点: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点,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省、中直确认地点:省人事考试大厦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1-89995765)。
各市(州)确认地点: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1.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学历(或学位)证书、 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365之间的考生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交费时间:2014年1月9日—26日。
经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规范部分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3〕26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市州上交25元,留用25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市州上交45元,留用25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29日—5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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