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医学、教育网。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5月17、18、 24、25日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
8:30-10:00 |
11:00-12:30 | |
14:00-15:30 |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 5月18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八、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各市考务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完成考生报考信息的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2014年1月8日至2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考生上传的报名数码照片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本人到市职称考试中心报名,现场采集考生照片。
2、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按属地管理原则,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职改办)进行考生报考资格预审。
3、各单位、各县区职改办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各部门、县区职改办完成汇总工作后携带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于2014年1月20日至24日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收费工作(具体日期见附件2),即完成报名。
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上报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2014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设省直考点,各市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驻石家庄市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石家庄考点进行填报,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处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确认、缴费。(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6楼;报名大厅电话:89631750,值班室:89631760)。
4、自2014年4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信息:
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题库(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