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条件对照表
基 本 条 件 |
报 考 级 别 |
学 历 和 资 历 条 件 |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初 |
士级 |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
师级 |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 | ||
中级 |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 ||
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 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l年医学.全在.线.提供.。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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