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09号)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非公经济组织2014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具体工作另行布置。
二、评审申报程序和受理要求
(一)加强评委组织建设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坚持专业化组建、同行评议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对评委会任期届满成员进行调整报市人社局审批。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展本年度评审5个工作日前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会同各系列主管部门从评委库中抽选评委,组成当年度评委会组成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无效。连续担任评委三年的,原则上不入选本年度评委会,年度评委会评委更新比例须达到或超过1/3。
(二)规范申报推荐
1.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评审标准条件和具体要求可登陆省人社厅网站或各系列高评会组建单位网站查阅,按照《2014年度安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的时间安排,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委托手续,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2.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阅,按照《2014年度淮南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的时间要求,各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进行布置,并在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网站予以公布,以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
3.初级职称评审。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县、区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由县、区人社局在本年度内自行安排。
4.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符合直接(破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直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申报中级职称直接报市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开评前由市人社局统一审核;申报高级职称报市人社局初审并出具委托函报送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受理、初审,在开评前由省人社厅统一审核。
5.非公经济组织申报职称评审。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在市人才流动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按照在岗情况并在其工作年限内确定,由市人才流动中心统一审核后进行申报。申报人未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需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金缴纳证明作为工作年限确定的依据。
6.其他。申报人按规定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凡未经公示的高、中级申报材料,各高、中级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加强审核受理
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四)改进评价方式
1.继续推行采用专业答辩、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评价方式,进一步增强评价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要建立面试答辩题库及评分标准,努力提高专业答辩的质量水平。也可在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人实际能力、业绩、学术水平评价为重点,对申报论文进行面试答辩,要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现场答辩公开进行,面试答辩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评审。
2.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技术报告进行鉴定评价。论文、技术报告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且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一般不少于2000字;未正式发表的,一个年度内一般只认定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需有合作者提供并经相关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专家只对其撰写的相关部分作鉴定评价。论文、技术报告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通过评审。
为提高评审质量,坚持好中择优,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审结果,淘汰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5%。
(五)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
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要切实做好申报推荐、评审结果、考核聘任三个环节的公示工作,单位应出具公示证明。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评审工作计划
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从9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做好评审会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二)加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工作
申报评聘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有关要求分别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4〕47号)要求,经本单位公示、主管部门初审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收集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
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其中:高、中级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72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36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180学时,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严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纪律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违纪违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综合情况,连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书面报送市人社局,经审核后将在部门(单位)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人社部门审批并发证。
(注:以上评审所需表格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