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人技[2019]28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安排,为做好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 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
(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5.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 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现场确认后,各考点务必在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考生务必在2020年3月13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请各考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交接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0年2月3-12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执行。
五、准考证、签到表的打印
自2020年5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各考点须于5月8-15日期间负责打印本考点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釆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并于5月15日起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六、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釆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 月 23 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 月 24 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 月 23、24 、30、31 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
八、其他
(一)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滾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二)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广西考区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4)的要求,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确认并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
(三)各考点要落实好岗位工作责任制,遵守相关工作规定,积极服务好考生,做好考试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确保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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