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溶性颗粒剂加入白酒后即溶解成为澄清的药酒,可代替药酒服用。
1.要求
(1)处方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应易溶于稀
乙醇中。
(2)提取时所用溶剂为乙醇,但其含醇量应与欲饮白酒的含醇量相同,方能使颗粒剂溶于白酒后保持澄明。一般以60度左右的白酒计算。
(3)所加赋形剂应能溶于欲饮白酒中,通常加糖或其他可溶性物质或兼有矫味物质。
(4)每包颗粒剂的量,一般以能冲泡成药酒0.25~0.5kg为宜,由病人根据规定用量饮用。
2.制法
(1)提取:采用渗漉法、浸渍法或回流法等方法,以60%左右乙醇为溶剂(或欲饮白酒的含醇度数),提取液回收乙醇后,浓缩至调膏状备用。
(2)制粒、干燥、整粒及包装等同水溶性颗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