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免试条件与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五、关于学历、工作年限及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
1、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
2、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3、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