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受省职改办委托,现将办理200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证范围:2008年度通过执业药师规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二、请办.证人员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为避免出现差错,请务必在照片背面注明(用圆珠笔)办.证人员姓名及所属市,并请务于4月10前将照片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601室),并请关注河北医药教育网(www.hbfda.com)。
联系人:崔佳 电话:0311-83720184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邮编:050090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