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考发[2011]18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3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6月10日下午5时。考生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