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考生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考生由单位统一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和缴费手续,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考生由单位主管部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的考生,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后直接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各初审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22日至24日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6、执业药师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7、参加过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只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和 2010年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若无准考证,按新报名人员要求提供材料。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审查考生报考条件,对伪造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于2011年6月22日至24日重新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考状态,发现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不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的可通过初审部门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310309)。
附件: 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