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徐州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14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仍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www.lindalemus.com,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并缴费的报名形式;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6月14日9:00 — 6月29日16:00。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报考者,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日,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宾馆315室。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黑白打印,本人签名,左下角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考前一周,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支付人员领取发票方式另行通知。
(六)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考务咨询电话:(0516)85608529、80800320;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教材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考试大纲》和其他科目内容没有变化,与2011版相同。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等文件的规定,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