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度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室领取。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办理时间:2013年6月30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免二科考生需另携带相应的证明条件进行复审。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4、提供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均可。)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