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执业药师综合知识与技能辅导:处方的性质
处方的性质:
(1)法律性
①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处方权;
②药师具有审核、调配处方权,但无诊断和开具处方权;
③因开具处方或调配处方造成医疗差错或事故,医师和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技术性
①开具处方或调配处方者必须由经资格认定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担任;
②医师对患者作出明确的诊断后,在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下开具处方;
③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并按医师处方准确、快速调配,发给患者使用。
(3)经济性
①处方是药品消耗及药品经济收入结账的凭证和原始依据;
②处方是患者在治疗疾病,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全过程中用药的真实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