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发(2013)2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中药学)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12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25日至27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办公室);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地址:嘉兴市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