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1051,8689618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应于7月4日-5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初审。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同上传电子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免试人员除外),需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今年报考科目和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3年7月4日-5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13年10月10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我市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教材征订及培训报名地点为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时间:2013年7月4日-5日。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