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28号)精神,现就做好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9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对不具备规定上述报名条件的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但已按照省有关规定评聘为主管药师(中药师)职务的人员。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