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石考发[2013]3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42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具体时间是: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与去年要求相同,仍按“人发[1999]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为便于报考人员理解报名条件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现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二)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三)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和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考试题型及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适当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只考两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