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南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安排通知
一、 审核时间及步骤要求
请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含外省异地考生)的报考人员于7月1日—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根据“报名序号段”在相应审核时间内到南通市东方大厦4号楼2楼大厅(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流程及审核时间段安排如下:
第一步:到“(一)药监局审核处”提交材料初审;
第二步:到“(二)人社局审核处”提交材料复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到“(三)材料收取处”登记上缴报名材料,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根据回执单上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支付。
注:审核合格的新考生(含外省异地考生)未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7月6日前缴费截止)完成网上缴费的,或逾期未来审核的,一律作报名放弃处理。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报考人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请广大考生先将一张二寸照片贴好在报名表右上方规定位置再进行审核。
二、具体审核时间段(报名序号)安排,报名序号详见报名表“报名序号条形码”下方后五位:
7月1日上午 审核 报名序号:1—00300
7月1日下午 审核 报名序号:00301—00700
7月2日上午 审核 报名序号:00701—001200
7月2日下午 审核 报名序号:01201—01900
三、特别提醒
由于审核现场场地有限、人数众多,因此不提供停车保障,请广大考生严格根据上述“报名序号”安排规定的时间顺序段进行现场审核,严禁跨时间段前来审核。自觉保持审核现场的安静和卫生。现场审核可以由别人代为审核。请不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代为报名审核,如因上诉机构或者个人造成的报名信息填报错误、网上报名不成功、现场审核有误,考生个人信息泄露等,本中心不承担相应责任。
请务必按照本站考试信息栏公布的《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上规定的要求携带齐全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现场不提供泊车保障,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轻便交通工具前往审核现场。
四、审核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核对报名信息后完成承诺人签名,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空白一栏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自行填写清楚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报考者和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4)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麻醉学、卫生监督、乡村医生等相关专业学历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药房岗位满药师报考年限的工作证明。药店、生物制药企业等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接受个人缴纳的社保及农保)、与药店企业等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社保缴纳的单位必须要与报考单位一致。卫生服务站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药房岗位满药师报考年限的工作证明;
(5)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同时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须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7)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工作年限。
详情请查看: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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