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疆自治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通知
资格审查
(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2)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考确认,联系电话:0991-2841553。
详情请查看: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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