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与制度建设
2015年7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在武汉市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制订《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讨论会。中国药学会、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中国药师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主要领导,以及部分执业药师工作专家应邀参加。
会议重点围绕第二次讨论会形成的《初稿》,从内容、语言、结构等方面,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的修改与完善,会议商定了执业药师职业准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从伦理、服务健康;自觉学习、提升能力”,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周福成强调,制订的规范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能够起到约束、引领、指导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优良药学服务的作用;同时,从行业自律、引领发展的角度,执业药师中心将与相关行业组织全面合作,共同 发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等一系列相关行业管理、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方面的要义。期望得到医药领域行业组织的参与支持,将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携手推进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设与落实,为公众健康发挥良好作用并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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