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结果公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274号)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黔食药监人发[2015]5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复审小组对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所提交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已于2016年1月22日16:00时截止,现将复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1、公示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16年1月29日16:00时前拨打电话:0851-86859976、0851-86807441、0851-86807315进行反映(过时不予受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复审小组予以更正。
2、材料补充:因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而导致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2016年1月29日16:00时前到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贵阳市市北路142号)现场补报相关材料。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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