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8〕448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二、考试方法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公共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两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申报执业药师资格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申报执业药师资格部分科目免试(免两科)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办法
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上午12: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电话:(0951)5099131、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用户注册。2018年新注册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注册完成后,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区。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正确选择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如需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可自行取消确认状态,即可修改信息。
4.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17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周六、周日不进行资格审查),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9日下午6:00。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2日下午6: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我区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报名办法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同。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报名审核只接受现工作地在宁夏地区的考生报名。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二)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各位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三)考试教材请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学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民生巷39号,联系人:高玉,联系电话:0951-601212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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