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库 网 校 微 信 搜 索
资讯
考试报名 准 考 证 技能查分
笔试查分 成 绩 单 证书领取
专业
临床医师 口腔医师 中医医师
临床助理 口腔助理 中医助理
公卫医师 中西医医师 乡镇助理
公卫助理 中西医助理 考试试题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 综合信息 > 政策解析 > 正文
卫生部关于安徽省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学历证明的批复
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2006/5/18 字体:

 

(卫医发[2001]279号)

  安徽省考区办公室“关于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在 资格考试报名中是否属于有效学历证明的请示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管理的若干意见》([89]教成字011号),《专业证书》不能等同于学历证书。因此,《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效学历证明。

  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安徽省试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经商教育部,不属于正规学历教育。因此,《学业证书》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效学历证明。

  此复。

  二OO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章
考试成绩单下发与成绩查询说明
2011西医类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题型简介
医药费5%拿提成 医托自曝一天最多挣800元
昆山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公
2010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成绩查分-短信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医师首页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