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几个要点
一、前提条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暂行办法》和卫生部《关于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有关意见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91号)、《关于200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及有关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0]第158号)、《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等文件为依据。
二、几个要点:
1、除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报考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的 或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外,其它类别均需要有医学专业的毕业证书(包括已取得助理 资格,报考 者)。
2、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今年不得再新增报名人员,往年已 报名考试(包括缺考)的考生今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考试。去年未进行资格考核或资格考核未通过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今年在考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前,还要进行资格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准予报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考区审核时,请考点提供2000、2001年师承人员考核合格名单,或按卫生部要求由考生提供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3、大专毕业取得《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后工作满2年、中专毕业取得《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后工作满5年(取得证书的时间和毕业的时间要同时具备,时间可推至8月31日),方可报名参加 资格考试,报名时还要交验《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考点收取复印件留考区复审。注:《医师法》颁布以前(98.6.26.)具有高等医学专业学历并已转正或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的可凭转正证明或医士资格证(原始凭证)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五年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5年的证明直接申报
4、电大生: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报名的学历依据。
5、自考生: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这些人是否98年6月30日以前开始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应请报名者提供相关依据,考点保存)。
6、2002年4月25日前通过成人医学教育(函大、夜大、脱产等学习形式)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报名依据(注:非医学院校招收的函大、夜大生。
7、中医医疗等其它中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西医类别的考试。
8、原则上在学校学什么、在工作(试用)单位干什么,则报考什么类别,确因工作需要,学的与干的不一致时,要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类别时(如学临床要报口腔、学妇幼卫生要报临床),还应出具单位证明确认,说明理由,并证明报考者确在所报类别的相应岗位上工作(试用)过一年以上并试用合格(这些证明原件均应保留备查)。
9、建议将往年报名不合格的人员名单打印出来,并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可查阅备存的报名表或报名软盘),以免造成误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