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8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高强所提到的四项基本制度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高强分析指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但不能满足群众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居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还需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抵御经济风险。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衔接,构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保障体系。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
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是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深化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