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现场心肺复苏术
(一)适应证
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循环骤停(包括心脏骤停、心室颤动及心搏极弱)或呼吸骤停(脑疝、脑干损伤引起)。
(二)禁忌证
1.胸壁开放性损伤。
2.肋骨骨折。
3.胸廓畸形或心脏压塞。
4.凡已明确心、肺、脑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无法逆转者,可不必进行复苏术。如晚期癌症等。
(三)操作方法
心肺复苏(CPR)是一个连贯、系统的急救技术,各个环节应紧密结合不间断地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术的步骤如下:
1.证实 迅速用各种方法检查病人,确定是否意识丧失,心跳、呼吸停止。主要采取“一看”:看形态、面色、瞳孔;“二摸”:摸股动脉、颈动脉搏动;“三听”:听心音。证实病人心跳停止后应立即进行抢救。
2.体位 一般要去枕平卧,将病人安置在平硬的地面上或在病人的背后垫一块硬板,尽量减少搬动病人。
3.畅通呼吸道 其操作方法是仰额举颌法:一手置于前额使头部后仰,另一手的示指与中指置于下颌骨近下颏或下颌角处,抬起下颏(颌)。有假牙托者应取出。
4.人工呼吸 一般可采用口对口呼吸、口对鼻呼吸、口对口鼻呼吸(婴幼儿)。
方法:①在保持呼吸道通畅的位置下进行;②用按于前额之手的拇指和示指,捏住病人的鼻翼下端;③术者深吸一口气后,张开口贴紧病人的嘴,把病人的口部完全包住;④深而快地向病人口内用力吹气,直至病人胸廓向上抬起为止;⑤一次吹气完毕后,立即与病人口部脱离,轻轻抬起头部,面向病人胸部,吸入新鲜空气,以便作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时使病人的口张开,捏鼻的手也应放松,以便病人从鼻孔通气,观察病人胸廓向下恢复,并有气流从病人口内排出;⑥吹气频率:12~20次/分,但应与心脏按压成比例。单人操作,心脏按压15次,吹气2次(15∶2)。双人操作按5∶1进行。吹气时应停止胸外按压;⑦吹气量:一般正常人的潮气量500~600ml。目前比较公认以800~1200ml/次绝对不能超过1200ml/次,以免引起肺泡破裂。
5.胸外心脏按压 在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人工心脏按压。
(1) 按压部位 胸骨中、下1.3交界处的正中线上或剑突上2.5~5cm处。
(2) 按压方法 ①抢救者一手的掌根部紧放在按压部位,另一手掌放在此手背上,两手平行重叠且手指交叉互握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②抢救者双臂应绷直,双肩中点垂直于按压部位,利用上半身体重和肩、臂部肌肉力量垂直向下按压,使胸骨下陷4~5cm(5~13岁3cm,婴幼儿2cm);③按压应平稳、有规律地进行,不能间断;下压与向上放松时间相等。按压至最低点处,应有一明显的停顿,不能冲击式的猛压或跳跃式按压;放松时定位的手掌根部不要离开胸骨定位点,但应尽量放松,务使胸骨不受任何压力;④按压频率:传统惯用80~100次/分。小儿90~100次/分,按压与放松时间比例以0.6∶0.4为恰当。与呼吸的比例同上述。
(3) 按压有效的主要指标 ①按压时能扪及大动脉搏动,收缩压>8.0kPa;②患者面色、口唇、指甲及皮肤等色泽再度转红;③扩大的瞳孔再度缩小;④出现自主呼吸;⑤神志逐渐恢复,可有眼球活动,睫毛反射与对光反射出现,甚至手脚抽动,肌张力增加。
(4) 在胸外按压的同时要进行人工呼吸,更不要为了观察脉搏和心率而频频中断心肺复苏,按压停歇时间一般不要超过10秒,以免干扰复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