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用期合格证明填写的要求:
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时自行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urumqi.gov.cn)下载,并由试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试用单位公章。
2、自治区属、市属、厂矿企业及社会举办的50张病床以上医院、自治区、市疾控中心,负责通知及审核本单位申报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单位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加盖公章后由考生自己到现场审核确认。
3、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中需申请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加盖试用单位公章外,还需到所在辖区卫生局进行审核,在“备注”栏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卫生局审核章后由考生自己到现场审核确认。
4、兵团、武警、部队卫生局(处)负责通知所属驻乌单位的申报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单位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加盖公章后,还需到兵团、武警、部队卫生局(处)进行审核,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备注”栏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卫生局(处)公章,由考生自己到现场审核确认。
五、考试时间安排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3、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时间:2008年6月4日至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时收取考试费用)。
4、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5日,考试地点以实践技能准考证为主。
5、领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时间:2008年8月20日至22日(在现场审核地点)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6、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2008年9月20-21日两天,助理医师为2008年9月20日一天。
六、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230.0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
执业助理医师:210.0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
接此通知后,望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认真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名的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附件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