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
关于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依据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区医师资格报考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3月21日—4月11日。北京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2008年3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1日。
二、现场确认交费时间:
4月14日-4月25日(周六、日休息),各单位负责收齐考生材料及费用,初审后派专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一)考生须持以下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确认合格现场交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生20元(含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费每生100元,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生80元。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收费标准:临床(含公共卫生)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180元,口腔专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280元,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26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每生100元。
(三)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现场确认工作日程安排:
单 位 |
时 间 |
一级医疗机构 |
4月14日-4月18日 |
二级及其它医疗机构 |
4月21日-4月25日 |
三、现场确认报名地址:
黄村镇清城南区31号-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一星 王伟
联系电话:81296005 81296004
附件:1、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二○○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考试基地、各考点: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8]2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报名信息管理工作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2008年3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1日。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报名点(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工作根据各报名点的工作安排,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时间安排请见《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二)考点初审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
2008年5月9日。
二、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 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2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20元(含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80元。
2、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和卫生部(卫规财发[2000]第5号)文件规定,考生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之前须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临床(含公共卫生)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180元;口腔专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80元;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6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每人100元。
三、准考证发放工作
准考证由考区统一制作,考点在接收准考证后须及时核查,于考前15日将准考证发到考生手中。
四、对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的培训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务相关文件,对北京市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的考官进行考务方面的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