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2009年3月23日——2009年4月1日
二、审核提交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 报名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需要提供学历论证报告)
4. 试用期合格证明
5.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已经取得执业助理资格的考生)
6. 毕业证书原件
7.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
8. 二寸免冠彩照6张(注:此
照片必须与上传的报名照片一样)
三、上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均要求使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并按上面所提示的顺序按序排放。
2. 需要提供学历论证的考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江苏省高效学历文凭网(www.jsbys.com.cn)查询。
3. 报名费:考试费用290元;餐费:
25元,执业助理医师:15元
4. 今年的新政策:1)口腔专业、公卫专业需要集中到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2)大专学历都需要提供学历论证。
四、以上要求请各乡镇卫生院(医院)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社会医疗机构。
姜堰市卫生局医政科(市政府斜对面)
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指导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