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基本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临床、口腔、中医或公共卫生岗位工作,试用期及工作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并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 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2002年10月31日前,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未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未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其中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医学专业设置未经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的中等专业学校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2006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其学历不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www.med126.com
4、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直接申请 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1998年6月26日前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及1998年6月26日后作为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需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6号令)第六、七条的规定,方可申请 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
5、1999年至2007年参加过医师资格师承考试人员可报名。
6、在医疗机构执业,但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各类人员,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试用期合格证明和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可参加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二)凡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达到规定条件符合报考 资格的,均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 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