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卫生局关于2010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的通知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通知,2010年医师资格报名考试工作即将启动,为切实保证此次报名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2月22日9:00—3月22日24:00;(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打印报名申请表两份并签名)照片必须是白底,露眉毛和双耳
(二)现场集中审核考生资料时间与地点:(见附件1)集体办理考生报名资格确认、资料提交、缴费等,逾期不予补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考生打印并签名的报名申请表(2份)
2.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 执业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2份)
6.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份)
7. 同报名申请表上同样的照片2寸6张,照片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类别、单位名称(注照片要整版,不裁开,裁开不收)
★复印件按以上顺序用A4纸装订成2份
(所有复印件请各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二、考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临床、口腔、中医或公共卫生岗位工作,试用期及工作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并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
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www.med126.com
1. 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 2002年10月31日前,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 2001年8月30日以前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并取得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藏医医疗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4.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核的,仍可申请参加200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考核合格并推荐,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
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凡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达到规定条件符合报考
资格的,均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
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文件有:卫医发[2001]127号文《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填写要求
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不能采取选择方法,必须选择手动填写,然后输入工作单位名称,在单位名称后面一定要填写单位编号。(新津单位编号为194)
如:兴义镇卫生院和志辉医院考生报名,在填写“工作单位”时,必须选择手动填写,输入“新津县兴义镇公立卫生院194”和“新津志辉医院194”
一定要在单位前面加新津,后面加194
四、报名时间和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收费严格按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实践技能考试费:100元/人;
综合笔试考试费:
12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80元/人。
请各个单位把钱收齐后到“农村信用社”存入6223450010031026210,开户人高欣,现场审资料时一并把存入钱的回单或凭证上交就可以了。
五、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15日
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11日、12日(
);
9月11日(执业助理医师)。
时间 级别 |
9月11日(星期六) |
9月12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4:00-16:30 |
9:00-11:30 |
14:00-16:30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
技能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14日-17日
综合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30日-9月2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2、3
附件1:
新津县卫生局2010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新津县卫生局2010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 |||||
报名时间 |
报名单位 |
人数 |
人数 |
费用(元) | |
3月16日 星期二 |
上午 |
武阳 |
执助 |
执医 |
|
五津 |
执助 |
执医 |
| ||
精神病院 |
执助 |
执医 |
| ||
下午 |
普兴 |
执助 |
执医 |
| |
花桥 |
执助 |
执医 |
| ||
花源 |
执助 |
执医 |
| ||
3月17日 星期三 |
上午 |
金华 |
执助 |
执医 |
|
永商 |
执助 |
执医 |
| ||
下午 |
邓双 |
执助 |
执医 |
| |
安西 |
执助 |
执医 |
| ||
方兴 |
执助 |
执医 |
| ||
3月18日 星期四 |
上午 |
兴义 |
执助 |
执医 |
|
文井 |
执助 |
执医 |
| ||
新平 |
执助 |
执医 |
| ||
下午 |
疾控中心 |
执助 |
执医 |
| |
卫校 |
执助 |
执医 |
|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执助 |
执医 |
| ||
3月19日 星期五 |
上午 |
吴氏 |
执助 |
执医 |
|
志辉 |
执助 |
执医 |
| ||
川办 |
执助 |
执医 |
| ||
下午 |
个体 |
执助 |
执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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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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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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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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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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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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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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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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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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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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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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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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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时间(年、月、日) |
年 月 日――― 2010年8月31日 | ||||
试用期岗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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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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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连续工作时间及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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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法人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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