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为做好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我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布如下,请广大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安排
东港区确认时间为3月29日-30日,确认地点为东港区卫生学校,联系电话8829129;岚山区确认时间为3月29日-3月30日,确认地点为岚山区卫生局,联系电话2618576;莒县确认时间为3月29-3月31日,确认地点为莒县卫生局,联系电话6206017;五莲县确认时间为3月29日-30日,确认地点为五莲县卫生局,联系电话5235506;市直和开发区确认时间为3月31日-4月1日,确认地点为日照市卫生学校,联系电话8702202。各区县汇总后于4月2日到日照市卫生学校进行复核。
二、报名条件及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条件
(1)2009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 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1、报名条件
(1)2008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证明》(附件2);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www.med126.com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7)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
1、报名条件
(1)2005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证明》(附件2);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7)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9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 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
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 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附件3);
(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