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片区卫生督导办公室,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苍溪社保医院:
为确保2011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6号公告,按照《广元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卫函〔2011〕109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日—3月30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lindalemus.com/wsj/)进行网上预报名。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到所属报名点现场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在2011年4月1日至4月14日之间完成(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县卫生局医政股,联系电话:5227531。
(四)现场确认办法
考试资格审查确认过程中,审核、确认人要在考生交验资料上签字,并加盖报名点单位印章。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
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校学习证书。2002年10月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学历需提供入学时间证明。
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1)复员或专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2)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有关教育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3)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3、考生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由试用医疗机构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试用时间”书写格式统一为:“2010年X月X日至2011年8月31日”。合格证明上的试用机构公章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三者一致。“考核情况”必须由单位相关负责人手写,注明为“考核合格”。在学校和厂矿企业医务室试用的考生,试用单位要填医务室名称,并加盖医务室公章。在部分个体诊所、卫生站试用的考生,机构发证单位需对该个体诊所作为试用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必要时在 “备注”栏上加意见并盖章。
5、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复印件。
复印件上须有试用单位签署的“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说明复印件的真实性。考生试用期计算时间内,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试用机构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应的诊疗科目。疾控中心(防疫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划生育机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手术个人合格证》。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
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执业机构必须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机构一致;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7、近6个月以内同一底片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另附A4纸粘贴,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类别、报考级别)。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8、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人员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必备材料如下:
(1)2010年或2011年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2)师承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
(3)提供1999年至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2条的材料;
(4)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5)其余必备资料与其他考生报名要求一致。
9、其它:
(1)试用单位的接收表或劳动合同等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者不需提供。
(2)毕业当年的研究生必须提交由学校(非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的证明。(该类考生不需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者,提交由省教育厅验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报考必须提交区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同意证明(每人1份)。直接申报执业助理医师或
考试的,可在《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签署报考意见;执业助理医师申报
考试的,另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报名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如有两者不一致者,必须提供由出错的单位出具的证明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6)大陆公民取得国外医学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7)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及《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 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8月31日。2011年设朝医和傣医考试,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一)学历要求
1、可以申报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包括:
(1)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专业学历;
(3)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历;
(4)2001年9月1日前入学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并取得学历的人员;
(5)2001年9月1日后入学,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医学专业设置未经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的中等专业学校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2006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其学历不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6)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含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以下学历不能申报医师资格考试:
(1)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取得的医学成人教育学历;2002年10月31日后,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历;
(2)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属自主招生办学的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3)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
(4)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5)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6)医学专业毕业,但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7)医学专业毕业,但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8)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9)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
(10)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11)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二)试用期要求
1、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者,毕业后必须试用工作满一年。
2、医学类专业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方可在毕业当年参加
资格考试。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方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三)报考级别
1、
(1)本科和本科以上(硕士、博士等)学历。
(2)大专学历:①2009年以前(包括2009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连续工作满2年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注册后取得的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和连续工作满2年的证明材料;②1998年6月26日以前毕业并转正,须提交由人事部门存档的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中专学历:①2006年以前(包括2006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满5年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注册后取得的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②1998年6月26日以前毕业并转正,取得医士资格的,须提交医士任职资格证明和由人事部门存档的转正证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医士工作时间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
(1)中专和大专学历;
(2)符合申报医师资格条件。
(四)报考类别:包括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中西医结合等。
1、按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生的医学专业、试用岗位类别与报考类别必须一致。
2、已获得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又取得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二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中西医结合类别相应级别。
3、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者,只能报考临床类别。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者,参照其他医疗机构做法。
4、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5、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
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
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
资格考试;经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特殊(机构)考生申报医师资格考试
1、部队现役军人报考:
(1)须由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签字盖章,并要经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提交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后勤机关卫生部出具的介绍信(每人一份,用A4规格纸张写)。
2、台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台、港、澳报考者提供中国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明、高等医学院校附属院校实习一年证明。)
三、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3日;
2、医学综合笔试时间:9月17日—9月18日;
9月17日(星期六) 9月18日(星期日)
9:00-11:30 14:00-16:30 9:00-11:30 14:00-16:30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四、考试收费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100元/人,师承人员资格考核100元/人,综合笔试考试费待定。
五、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于次日在考试基地张贴。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具有参加综合笔试资格。考生综合笔试考试成绩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单为准。考生综合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核发资格证书。领取资格证书时,须持《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准考试》、身份证。
2011年医师考试报名指导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