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照片下方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 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
7.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由考点规定)。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照片下方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附件3);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附件4);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9.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白底照片6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10.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由考点规定)。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4号)》电子版可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或jdswsjgyyx@126.com邮箱(密码64721194)下载,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将相关文件在院内张贴,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报名和现场确认,各镇乡(街道)卫生院同时将此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个体医和乡村医生。
附件1: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证明表
建德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